多彩贵州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制度,加强镇宁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黔人社〔2016〕462号)文件精神。
镇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同中国建设银行镇宁自治县支行,于2017年7月24日到镇宁县红树东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为该项目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以便实行银行代发工资,这标志着镇宁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镇宁县将陆续推进镇宁县万胜金兰湾项目、天瀑城观府苑等项目于2017年8月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力争尽快实现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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