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县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检查时,对辖区内某小笼包子店生产销售的包子馒头进行监督抽样,结果检出了“铝”成分,执法人员已将该店涉嫌犯罪的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公安部门。
记者了解到,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这家包子店生产的馒头中,铝残留量为659mg/kg,包子的铝残留量为262mg/kg。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等不得检出“铝”成分。
就此事,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小麦制品生产、经营者,购买泡打粉要谨慎查看配料表,建议使用无铝泡打粉。
记者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2014年7月1日起,膨化食品加工严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严格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成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
据悉,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小麦粉及其制品、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监督抽检力度,依法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如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万春 遵义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永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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