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文明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的主要作用,是追求个人道德完善,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自2015年绥阳县摘获“省文明城市”招牌以来,县委、县政府紧密团结56万诗乡儿女,始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持续使之成为引导干部群众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的有效载体。
上好“四堂课”答好“满意卷”
上好“必修课”,让单位满意。每个市民既是文明城市建设的受益者、评判者,更是参与者和建设者。自己该活动开展以来,县级领导带头,不设“观众席”、“自留地”,分单位,分片、包区域每周定时开展文明政治行动。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带动下,广大人民群众一起,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参与到“争做文明诗乡人”活动之中。同时,各乡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到乡镇的文明整治活动中来,干群一心,自觉参与,收到了积极效果。
开设“自学课”,让身边的人满意。在集中开展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我是诗乡文明人的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满腔热情,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统一部署,自觉履行“我是诗乡文明人”的职责,通过业余时间,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在了手上。
开展“实践课”,让群众满意。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俯下身子接地气,心系百姓办实事”的服务宗旨,深入村组农户,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争做文明诗乡人”的思想,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进一步加快了该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展现了农村和谐、亮丽的人居环境。
搞好“担当课”,让工作满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看一个领导干部,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该县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省级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心中有责、敢于担当、热情干事,积极主动到困难大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情况很复杂的地方去推动工作。通过创建和巩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念好“四词诀”写好“作风章”
以“创建”为先导,提高干部素质。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形成制度化,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转作风、转思想、转思维、转方式、转方法,让干部认清新形势,把握新任务,学会新思维,了解新方法,善用新方式,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精诚团结、锐意进取、勤奋工作、昼夜兼程、苦干实干、勇于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
以“问题”为导向,抓整改落实。针对创建和巩固工作中问题的新“变种”,各单位部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面上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发现问题、防治问题的本领。通过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约谈,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等层级约谈方式,突出创建巩固工作中的“慵、懒、散”,作风中的“假、浮、蛮”,等方面问题。对创建巩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门提醒,将各种不文明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以良好的作风端正形象,促进发展。
以“制度”为保障,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省级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设立不文明举报电话以及文明意见征集箱,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查实的,严肃处理当事人,形成党委、政府实抓、党员干部自律履职、群众严格监督“三位一体”创建巩固机制,全面树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同时,针对创建巩固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那些工作中不主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严肃处理。
以“方法”为突破,转变工作思路。改“我要文明”为“我做文明”。做到主动沉下去,主动现场解决问题,把工作地点设在不文明现场,主动同不文明行为沟通交流,掌握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对文明城市的心声和诉求,把脉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事后回访巩固,做到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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