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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17-04-27 19:38 作者: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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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贵阳4月27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州台胡涛)修订后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于5月1号起正式实施。新实施的条例对“舌尖上”的守护增加了哪些内容?有何变化?来听贵州台记者胡涛从26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现行条例是2012年版,对规范我省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贵州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省卫计委副主任吕劲松介绍,现行条例施行四年来,贵州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修订后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改变过去九龙治水的格局,“改变了分段监管的体制,并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食品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等监督管理职责,质量监督部门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等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农业行政部门承担食用农产品生产活动和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俗称“三小”,是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环节,与百姓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修订后的条例,在解决“三小”存在的问题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吕劲松:“本次条例修订在原有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管理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并新增对小餐饮的监督管理内容。”

  同时,修订后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在补充完善监管制度,补充完善全过程监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突出了对高风险食品的严格监管。吕劲松:“明确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畜禽血及生食畜禽肉,小餐饮不得进行生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制售,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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