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2017年1月19日,新一年的司法救助活动又开始了。绥阳县检察院干警驱车前往绥阳县温泉镇、旺草镇,为两名曾经遭受犯罪行为侵犯的被害人送去司法救助金。
汽车到达温泉镇温泉村,检察院干警来到该村村委会办公室。检察干警与派出所民警和村委会主任一同核实被害人情况。村委会主任告诉大家,被害人郑某已从娘家回到偏远的家中。考虑到其平时同父母一同生活,加之患有一定的智力障碍,大家一致决定将这笔钱拿给郑某父母。半小时后,郑某母亲赶来,检察干警把1万元救助金送到她手中,并叮嘱她专心生产,生活中要多关心、多支持女儿。
随后,干警们来到旺草镇联盟村联系到被害人龚某某,检察院干警将1万元救助金送到龚某某手中。检察干警叮嘱她务必保管好钱物,合理使用,并嘱咐村里面要想尽办法帮助龚某某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龚某某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
近年来,绥阳县检察院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对1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了司法救助。
并通过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检调对接和刑事和解等工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人文司法,有效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张元清、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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