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2016年,绥阳县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专项整治,严格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0件,初查转立案84件,结案75件,党政纪处分81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8件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追缴违纪资金350余万元。
该县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县领导以上率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把纪律挺在前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16年,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5个镇党委(党组)进行责任倒查,问责并约谈1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每季度开展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对新提拔人员、转任重要岗位干部、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党员干部,采取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理约谈四种方式,分层分级开展约谈。目前,县委约谈74人,县纪委班子成员约谈113人及1个单位班子,部门和乡镇约谈511人,其中预防提醒谈话57人,纠错诫勉约谈85人,问责处分约谈12人。
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认真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效遏制各种不正之风,以实际成果赢得民心。县纪委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管理干部发出廉政提醒短信,印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通报典型案例,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全年查出“四风”突出问题22个,对2个单位班子以及31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和实施约谈,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并点名通报曝光。对单位部门履职和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1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提醒6人,诫勉3人。
监督网络实现全覆盖,常年开展专项检查,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2016年,检查中共发现问题302个,立案查处民生案件74件,结案66件,党政纪处分71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涉案金额373万余元,收缴违纪资金85.61万元。另对4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并实施约谈。同时,对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推进等强化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50个,对涉及的37个单位50名干部进行问责和实施约谈。启动脱贫资金建档核查工作,督促“1+10”配套政策涉及的13个单位部门,对上级下拨的187项脱贫资金进行自查自纠,并逐项建立台账,涉及总金额46683.37万元。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坚持把从严管理、教育、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过程。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开展约谈提醒,县纪委集中约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督促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执纪业务能力,组织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3轮党纪党规知识测试。(杨云平、石芝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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