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2016年一月以来,绥阳县把推进殡葬改革作为坚守生态底线、推进社会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工作来抓,坚持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两条腿”走路方针,落实“五个强化”举措,深入推进殡葬一体化改革。
强化科学规划,建设殡葬服务设施。按照殡葬建设特色化,骨灰安葬规范化,公墓建设公园化,丧葬习俗文明化的要求,通过引资1.2亿元,新建了集遗体接运、悼念、火化、生活服务和办公于一体的殡葬服务环境——大辰山殡仪馆;按照“远看是公园,近看是陵园”的建设理念,打造集人文、景观、休闲旅游、服务于一体的大辰山公墓区;强势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村级公墓建设全覆盖的要求,全县10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面建设完成。
强化制度建设,依法推进殡葬改革。认真制定出台了《绥阳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绥阳县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绥阳县免收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实施细则》《绥阳县骨灰生态处理实施细则》《绥阳县火葬区规划实施方案》等殡葬政策性配套文件;组建绥阳县殡葬改革执法队,成立绥阳县道士协会,对道士先生实行登记持证管理等工作机制。
强化为民意识,落实殡葬惠民举措。允许民间资本参与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县财政根据村级公墓推进情况,每个公墓给予0.5-1万元的补贴;绥阳籍城乡居民、在本县就读的非本县户籍学生,驻绥部队现役军人,在绥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并在公安机关登记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死亡后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遗体存放、骨灰寄存四项费用由县财政买单。
强化责任落实,强势推进殡葬改革。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殡葬改革,把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县督查局、县殡葬执法队不定期对各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督查,尤其是对遗体火化、集中安葬、禁止带棺入葬、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组织召开殡葬改革工作调度会,分析殡葬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度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办法,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殡葬市场管理专项整治,依法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文明殡葬新风。紧紧围绕“推行殡葬新改革、建设美好新家园”为主题,在全县15个乡镇巡回演出宣传我县殡葬一体化改革政策,通过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和形式多样的表演方式,让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我县殡葬一体化改革政策,大力倡导“文明殡葬,从我做起”的自觉行为,自觉抵制丧葬陋习,加强道德实践,破除丧葬陋习,营造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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