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绥阳县在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中,按照“一推行、两集中、三禁止”的工作思路,主攻遗体火化、集中安葬和禁止带棺入葬等工作重点和难点,分三个阶段全面启动殡葬改革火化工作。县殡葬综合执法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实行全员值班,第一时间现场协调解决殡葬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现了划定区域内遗体火化、集中治丧和集中安葬100%的工作目标。截止目前,遗体火化1950具,其中县内1420具,集中治丧56家,兑现“四费”减免费用120余万元。
把握重点、明确任务。我县殡葬改革时间紧、范围广、要求高,根据殡葬改革的时间、任务要求,盯住关键环节,做到“三个明确”。明确目标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划定的区域范围,根据《绥阳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在殡葬规划区内,一律实行遗体火化,严禁土葬遗体和骨灰带棺入葬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措施,为推动工作落实奠定了基础。加强公墓建设,为集中安葬夯实基础,根据县殡葬改革整体推进计划,全县100个公益性墓地按时完成。明确时间节点。自2015年5月1日殡葬改革遗体火化启动以来,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县委、县政府要求和“一推行两集中”的工作思路,紧盯时间节点,认真履行职责,克难攻坚、众志成城,特别是针对第三阶段国庆期间这个最关键的时间节点,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不放假,严阵以待,组织好强有力队伍及时处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督促检查。县督查局针对前期工作情况,逐镇进行督查;同时县物价管理部门针对收费管理,村级公墓的收费等方面逐镇逐村督查,杜绝乱收费。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通过分层次召开动员大会,把动员会开到村、组、农户,进一步把政策讲透、要求讲明;充分利用电视台、“一信通”、广播、横幅、标语、宣传车、编排节目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知晓率;宣传、民政等部门及时报道殡葬改革的正反典型,曝光违规行为。同时,强化宣传效果,既要准确、又要通俗、乐于接受,让群众支持殡葬改革、参与殡葬改革,成为殡葬改革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截止目前,发放宣传服务指南11万份、印发《绥阳县殡葬政策问答》宣传单5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3000余幅,出动宣传车2000余次,接受咨询9000余人,开展殡葬文艺下乡16次。
紧盯目标、落实有力。实施殡葬改革,是与几千年陈规陋习的一种“决裂”,全县上下始终坚定“啃硬骨头”的信心和决心,严格执行殡改政策,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任何人不搞特殊,并明确要求全县共产党员,干部职工,县、镇人大代表、党代表等不仅要率先垂范,而且要作好群众工作;县民政、市监、公安、安监、文广等部门,扎实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对非法生产、销售、出租殡葬设备及丧葬用品,或未经批准开展经营性殡仪服务的,坚决予以取缔;各乡镇组建殡葬应急处置工作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履职,高度统一,对死亡人员遗体不按规定实行火化或不按照政策要求处理骨灰的,依法强制处置;对拒绝、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借丧葬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加强宗教从业人员管理,成立乡镇道教协会分会,对道士和其他信教人员进行依法管理,对不依法依规从事丧葬活动的宗教人士,依法进行教育。
严格要求、热情服务。殡仪服务质量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支撑,县民政局殡葬执法队严格按照“事前主动服务、事中耐心服务、事后追踪服务”的服务理念,坚持把丧家当亲人的服务宗旨。强化执法队伍和殡仪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简化办事程序,为丧家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同时,大力宣传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政策,提倡丧事活动节俭化、文明化、生态化,确保殡葬改革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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