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过去的五年,绥阳县民政部门民生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面对民政基础设施落后与群众对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民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以工作实绩和亮点吸引省、市对民政资金、项目安排给予更多的倾斜,实现民生红利全覆盖。
全县共建设各类民政项目40余个,投入民生项目建设资金3700万元。投入资金2700万元,新建、改扩建敬老院8所,新增床位1230张,覆盖全县15乡镇,建设农村幸福院6个。争取资金1100万元新建社会福利综合体,3500万元修建诗乡老年养护楼、救助站和物资储备中心,通过招商引资,新建民间养老院2所。
该县进一步完善了低保救助制度,建立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发放农村低保金1.3亿元、城镇低保金3095万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011年的132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2015年的每人每年2580元;城市低保标准从2011年的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2015年的每人每月440元,达到了“两线合一、减量提标”目标,实现了按月社会化发放的要求,为贫困户精准扶贫早日脱贫打下了基础。五保集中供养从2011年的13%提高到2015年的42%。全面启动高龄补贴,发放高龄补贴老金72.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326万元。本着“高看一眼、厚爱一分”的原则,整合资源,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了困难军人帮扶。兑现优抚补助金6521万元。
该县解决了民政政策支持、社会救助、减灾救灾、基层政权、殡葬改革和和谐社区等系列重大问题,制定下发了多个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保重点、保民生、促转型奠定了基础。农村社区全覆盖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通过省级验收,其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获得“省级示范县”称号。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谐社区创建在2015年顺利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率先完成小康体系“民政指标”,村监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
同时,该县按照“一推行、两集中、三禁止、四督查”的工作思路,分三个阶段,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启动殡葬改革火化工作,全面完成15个镇乡10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规划区域集中安葬和集中治丧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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