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随着春节的临近,绥阳县民政局全力推进临时救助工作,实现了临时救助发现早、范围广、程序简、时效强、标准高、机制顺六项突破的全新格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局面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和受理程序,并依托乡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熟悉民情的特点,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对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实现救助“无盲区”。
扩大救助范围。取消了临时救助的户籍限制,凡在辖区内常住半年以上非绥阳户籍城乡居民,家庭遭遇到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让身在异乡的困难家庭、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感受到政府的温暖。
简化受理程序。依托乡镇“党员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党员便民站”受理、转介、办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真正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和办理部门不推诿、不扯皮、不断层、不空位、不缺位。
加强救助时效。将小额临时救助的审批权限设定在乡镇社会事务办一级,遭遇变故需救助的家庭,救助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直接由社会事务办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发放救助金,对于特殊紧急情况,街办先救助,后补齐手续,确保其基本生活。
提高救助标准。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一事一议,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困境,提高了救助标准,最高可救助5万元,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帮扶的作用。
规范审批机制。临时救助审批流程中全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对于不符合救助政策,不予批准的申请,我们以书面形式对申请人进行告知,保证临时救助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大力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将临时救助政策深入群众,畅通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及早发现、尽早救助;为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撑起了一把安全伞,帮助他们树立应对困难的信念。2015年共救助3968户家庭,发放救助金174.9万元,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托底保障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