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数字贵州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大数据·智贵州

务川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首列500元赔偿案

2016-11-11 17:40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务川消费者徐先生从县城某副食店经营者手中顺利地拿到了500元赔偿款,这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务川自治县首例消费者根据法律规定、获得金额不足500元为500元赔偿款的案例。

  10月8日,务川自治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徐某投诉,称其在某副食店购买绿豆饼1盒共计5元。回家拆开后发现购买的绿豆饼已变质发霉,要求赔偿。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确定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立即找来经营者,对双方进行协商调解。依据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退还购货款并给予消费者500元赔偿。

作者:简嘉艺 编辑:谭力 责编:谭力

相关阅读

务川国税局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2016-10-27
务川国地税“一机双系统”便利纳税人    2016-10-27
务川国地税合作管好征收档案    2016-10-29
务川国地税联合打造“掌上税务”    2016-10-29
务川“五在村”机制扎实推进党建扶贫    2016-10-31
务川县检察院零距离服务群众    2016-11-03
务川在党内再上“紧箍咒”治党聚民心    2016-11-03
务川县残联为残疾人撑起一片蓝天    2016-11-04
高生水电站工程截流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通过验收    2016-11-04

网站简介广告刊例联系方式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0000000295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