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王超是都匀市公安局墨冲派出所的一名社区民警,多年的社区工作让他意识到,及时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很可能就避免一起刑事案件的发生。正基于此,王超当好群众的“减压阀”、“和事佬”,努力化解一桩桩纠纷,打开一颗颗心结。
现年28岁的王超,2010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都匀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墨冲派出所从事社区民警的工作,在墨冲派出所王超所管辖的辖区位于该镇的罗马村和秀峰村,两个村的人口共计1000余户6000余人。社区工作千头万绪,而王超每天遇到最多的是因各种利益引发的小纠纷、小矛盾。怎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把可能“民转刑”的案件防范住,是王超作为一名社区民警首要练就的本领。
对于从警六年的王超来说,在社区工作形形色色的纠纷都遇到过,但回忆起第一次的调解经历,他仍记忆犹新。
那一年王超刚担任社区民警,上任之初他就遇到了一件事,两户人家因一点琐事发生纠纷,双方还各喊亲友前来助威。王超立即赶到现场调解,刚把情绪激动的双方拉开,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老母亲,就拄着拐杖对王超大骂。而另一方当事人,根本不听王超的劝解,在现场大声起哄。
这场纠纷直到所领导出面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解才得以化解。
一起鸡毛蒜皮的事,所长处理很快化解,而王超却碰了一鼻子灰。这件事对王超触动很大,他反思到群众不了解民警,不信任民警,调解工作就没法开展,要让群众信任、支持,这些都是民警在平时工作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
派出所在受理日常报警时,矛盾纠纷报警的不在少数,为了做起调解来得心应手,对于派出所的每一起调解,王超都会主动请缨,跟在老民警的身后认真学习。同时,为了迅速融入到辖区群众中,王超每天拿着社区台账本进村串寨走访群众。起初,一些群众对王超的到访还很冷淡,但王超没有气馁,依然锲而不舍地走访。通过一次次走访,最终辖区群众对王超越来越熟悉,很多人还主动向他反映辖区治安信息,协助搞好治安管理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让这名80后民警非常有成就感。
凭着慢慢积累出的经验,在王超看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社会和谐。法律是调解纠纷的依据,是基础,是准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千万不能用“法”一套了之,有时如果单纯地用法律进行制裁,很可能达不到效果。调处群众矛盾纠纷必须得与情、理、风俗等结合起来,只有合情、合理、合法,懂得尊重地方风俗,才会不留后患,赢取社会效果。
为此,王超根据总结出来的经验,还形成了一套调解纠纷矛盾的工作法。一是说理法,向双方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从而使当事人了解法律知识而不是鲁莽的维护各自的权益。二是交心法:与双方当事人交心谈心,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三是换位法:引导当事人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唤起双方的理解。四是扶弱法: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但不能片面地强调扶弱而置法律规定于不顾,同时还要考虑双方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
凭借这四种工作法,王超成功化解了一件又一件的纠纷。
2016年1月下旬,陆某两兄弟因父母离世遗留下的山林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执,一天中午,哥哥喝了酒,借着酒劲提着一把杀猪刀上门找到弟弟讨要说法,随即两人发生激烈的争执,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的王超立即控制住双方。王超考虑双方都是亲兄弟,依照法律倾向于调解,进一步缓和双方间的矛盾。
此时兄弟俩都在气头上,为了让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冷却降温,王超反反复复的往双方当事人的家里走访,宣传法律讲道理,并请双方亲友和村组干部做兄弟俩的工作。
在王超一次次的劝解下,兄弟俩答应坐在一起进行调解。调解中,王超义正辞严地指出了他们打架是违法行为。听到这两个当事人低下了脑袋。这时,王超又语重心长地说,打一场架,看似出了气,实则怨气更深,如果那天真动了刀最后受到伤害的不但是自己更是家人。兄弟俩听着王超的话,连连表示,后悔当时的鲁莽行为。最后经过协商,二人达成了满意的协议。
作为社区民警,王超也许没有侦破大案后的鲜花和掌声,也许无缘街头擒凶后的凛然和无畏。但他告诉记者,自己每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后,感觉就像破了一起大案,心里非常开心非常满足。在都匀市公安局像王超这样的社区民警还有很多。2015年,都匀市未发生一起因民事纠纷而引发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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