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村和社区干部时刻绷紧严格自律的“弦”,截止今年1月30日,都匀市113个村(社区)686名村(社区)干部如实填报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抓好“关键少数”的原则,都匀市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从科级领导干部延伸至全市村(社区)干部,出台《都匀市民生监督实行村(社区)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全覆盖全市113个村(社区)的686名干部,旨在了解和全面掌握村(社区)干部个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他们的亲属在享受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补贴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与群众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报告事项涉及9项:本人三代内直系亲属关系情况;本人的姻亲关系;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出租、调换、修建房子和转让宅基地等情况;以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义婚丧嫁娶等办酒席情况;本人及家庭成员入股经商办企业、自办企业情况、其他经商情况;本人及亲属享受各项惠民政策情况;本人一年来的收入情况;本人在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可能会引起干部、群众误解,需要上级党组织给予理解、支持与帮助的有关情况;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据悉,都匀市将从今年起每年1月30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情况。凡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事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填写《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并将报告表申报表上交各乡镇(办事处)民生监督组。本村(社区)干部三代内直系亲属关系情况和享受惠民政策情况在各村(社区)政务公开栏上长期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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