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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民政兜底打“组合拳”助力脱贫攻坚

2017-05-11 10:47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今年一月以来,绥阳县县民政采取“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分类施保、特困对象、临时救助”的工作措施,用足用好用实惠民政策,打好兜底保障政策“组合拳”,助力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

  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出台《绥阳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整合资源,实施“一站式”结算,全面建立起“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资金落实、效率高、可持续”和与相关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对象参合参保,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截止目前,全县医疗救助对象共计757人次,发放救助金278.58万元。

  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根据城乡低保工作操作规程和2017年提标核查工作要求,对60岁以上老年人、独生纯女户、单亲家庭成员、失地农民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每月每人59元;对五保、在校学生、重度残疾人、长期患重大疾病人员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88元。对城市低保中“三无”、重度残疾人、长期患重大疾病人员、在校学生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160元;对70岁以上老年、单亲家庭成员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106元;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四级残疾人员,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分类施保金。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按照农村低保3528元/人/年、城市低保532元/人/月的标准,一季度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4280户、59291人,发放农村低保金468.62万元,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5477户、820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90.74万元,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集中供养3280元/人/年、分散供养2128元/人/年的标准,2017年第一季度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53.88万元。

  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按照托底线、救急难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标准,截止目前,解决临时救助671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06.16万元,救急难36列,救助金额83.5万元。(黄云、邓贵松)

作者:黄云、邓贵松 编辑:谭力 责编: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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