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阳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交警,在辖区207省道沿线开展例行巡逻任务时,在诗乡中学路口路段,查获一辆悬挂毕节号牌的黑色轿车,车窗摇下的瞬间,一股酒味扑面而来。交警对驾驶人卢某予以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8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此后,按照醉驾处理程序,卢某被交警带至医院抽血固定证据。目前,血液样本仍在鉴定之中。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现年30岁的卢某是绥阳人,曾因犯抢劫罪获刑5年,无机动车驾驶证。事发当日,卢某家中杀年猪,邀请不少朋友相聚。聚会期间,卢某喝了大量白酒,下午卢某在女友陈某的安排下,驾驶租赁的毕节号牌轿车,前往风华镇接朋友时,被交警现场查获。
针对卢某的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如果血液鉴定报告认定其醉驾,公安机关必将追究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另外,陈某在明知卢某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还将租赁的机动车交给卢某驾驶,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陈某将面临1000元以上的罚款。
目前,此案的相关细节,仍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遵义在线 徐驰 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