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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12月1日从雷山县有关部门获悉,雷山县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可享受60-200元津贴。
对象范围为具有雷山县常住户籍的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健在的城乡老年人。发放标准为:80周岁及以上至89周岁以下(含89周岁)城乡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60元;90周岁及以上至99周岁以下(含99周岁)的城乡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补助200元。符合享受老年人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或家属,可在2016年12月10日前到所属村(居)委员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近年来,雷山县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关爱老年人政策,积极开展关心关怀老年人的工作,多举措为城乡老年人生活提供方便和优惠。2014年12月29日,该县首次开通公交车时就规定:票价成人按每人一次1元、70岁以上老人及学生按每人一次0.5元收取。2016年9月13日雷山县发改委发布《关于雷山县城高级纯电动公交车票价的公告》再次规定:雷山县城高级纯电动公交车票价按2元/人﹒次的标准执行;7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凭证及在校中小学生执行半价优惠,即1元/人·次。(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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