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连日来,绥阳县积极协调对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到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开发标准“两线合一”。
制定实施方案。吃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绥阳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加强制度衔接。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实现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和乡镇审核“三共同”,确保对象认定精准,保障待遇发放准确;强化医疗救助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强化社会救助制度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确保移民能享受到迁入地同等社会救助待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实施动态管理。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全县低保标准的低保户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对退出低保保障的对象,收入仍在扶贫标准以下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纳入扶贫开发范围,享受扶贫开发相应政策;对因各种原因返贫,收入下降到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家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全县低保标准的贫困农户及时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有进有出。
开展信息台账对比。有效运用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每年3月和8月开展两次信息对比工作,民政局在每年提标核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及时与扶贫办对接,将新增对象和退出对象的基本信息与扶贫办沟通,掌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数据,实现对象认定、管理服务、数据信息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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