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11月2日,笔者从绥阳县人社局获悉,该局为确保职工合法利益得到维护,通过把好“两关”管理增加用工备案人员504人,实现劳动用工备案8609人,严查劳动用工保障领域违法行为,为267名工人挽回合法利益。
该局结合劳动用工年审工作,采取制定“劳动用工备案须知”、提供劳动用工备案表册、宣传等多种形式来开展此项工作。该局要求凡是用人单位新招职工必须要及时办理新招工备案手续,把好“进口关”;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及时办理解聘备案手续,把好“出口关”。该局要求全县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关系人员情况整理成册,填写报表,到该县人社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通过做好总体用工情况备案登记形成基础数据库。
在规范检查过程中,该局发现132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劳动用工合同不规范,有些条款显失公平;二是法制观念淡薄。检查工作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下达书面责令整改决定书4份,督促发放拖欠民工工资168万余元,涉及民工267人,调解劳资纠纷3起,催促用人单位进行用工备案登记4家,督促8家用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16万元。此举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化解了劳资纠纷,消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