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重点在做。盘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在学习教育中,通过与乡镇有关部门交流及自查,发现人民法庭存在与乡镇有关部门沟通交流不够等问题。为强化整改,第二人民法庭及时与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沟通,就如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达成一系列共识,在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注重与基层相关部门的配合,努力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10月12日上午,盘县公安局洒基派出所教导员致电盘县法院第二人民法庭负责人,询问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报案,派出所在处理过程中,一方想离婚,程序上如何办理。法庭负责人告知相关程序后,派出所及时处理完报案事项,并告知当事人如果有离婚意愿,可依法到人民法庭办理。后涉案夫妻双方表示要办理离婚手续,因张某、张某某情绪较为激动,为确保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派出所派干警陪同夫妻俩张某、张某某到法庭办理相关事项。经法庭了解,张某是张某某妻子,张某某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致其身体多部位淤血、多处软组织损伤,张某因此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以治安案件立案进行调查,张某某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之事供认不讳,但认为系张某出轨在先,自身并无大的过错。经工作人员耐心劝解及对法律的释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要与对方离婚,但就孩子抚养及是否补偿经济损失问题争执不下。经调解未果,双方均表示将依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午,男方张某某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为化解双方积怨,避免矛盾加剧,法庭及时依法组织进行调解,并邀请派出所干警参与,以确保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经调查,张某系再婚,与前夫育有一孩子,离婚后与张某某结婚,并与张某某共育一男孩。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没有争议,主要争议的是孩子抚养及补偿。针对双方争议的问题,法庭干警耐心释理析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待双方当事人领取调解书离开法庭后,派出所干警才离开放心地离开法庭。
开展此次联合调解,就是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措施的举措之一。通过落实整改措施,有效解决了基层政法部门之间“中梗阻”的问题,同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审判工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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