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盘县法院第七支部扎实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将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于日常实际工作当中,将学习教育与审判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努力做一名合格法官,而且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的身份,克服案多人少矛盾,有担当、讲奉献,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边学边改,以学促做。
近日,被告王某、杜某主动来到盘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请求承办法官主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为进一步解决当事人矛盾,承办法官利用下班时间组织当事人耐心的明法析理,两起健康权纠纷金钱给付义务得到圆满化解,案结事了人和,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认可。2016年2月4日,被告王某、杜某在原告白某家门前埋设水管时,因水管脱落漏水,造成白某商铺进水,部分商品受损。为此,白某、白某某(白某之弟)与王某、杜某协商时,双方一言不合发生冲突,白某、白某某被打伤,白某、白某某住院治愈后,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双方对经济损失赔偿未能达成协议,故白某、白某某先后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杜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无果,遂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承办法官在案件生效后及时约谈被告王某、杜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后果,在法官的讲解和教育下,被告王某、杜某主动来到法庭,向原告白某、白某某支付了26400余元,双方握手言和。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对于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和推动作用。第七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干警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在办理案件中,适时快速调解、及时判决、督促履行,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为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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