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绥阳县检察院工作组深入绥阳煤电锰工业园区服务企业工作调研中,园区工作人员反映有村民在园区后水河河道里违法修建跳墩,用于拦河养殖鱼类,当即带领工作组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初步了解到反映情况属实。
当日中午从园区返回后,该领导立即将情况向该院检察长汇报,两位检察长商定成立了以该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干警为核心的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
接到命令后,检察干警立即行动,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周边群众、询问当事人,发现蒲场镇宜安社区红旗组村民张某某未经任何组织批准,私下同本组7户村民商量,在后水河河道黄家湾堰坎处修建长2m、高70cm、宽35cm、钢筯2m高的10余个跳墩,准备拦截河道用于养殖鱼类。
据了解,该处位于绥阳煤电锰工业园区内,且位于遵义市饮用水源中桥水库上游,如果放任修建并养殖鱼类,不仅会影响该处河道泄洪,而且将直接污染下游中桥水库,影响人民安全健康。
9月20日,调查组将了解的情况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向属地水务局、蒲场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检察建议,要求两单位督促整改,撤除违法建筑物。
目前,该处整改正在进行中,检察院表示将适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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