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投稿 ·96677 ·新闻排行 ·繁体 ·RSS ·ENGLISH ·日本語
关键词:
多彩播报  新闻  评论  专题  策划  宽频  名博  社区  权威发布  社情民意  文化  教育  旅游  公益  健康  娱乐  图片  企业  工业  电商  黔茶  金融  汽车  国内国际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数字贵州  >  黔南州
黔南州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6-09-28 15:37 作者:潘兵 来源:黔南热线-黔南日报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分享到:

  “十三五”期末,全州实现“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镇(乡、街道)100%覆盖

  日前,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黔南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使供销合作社在新时期“三农”工作中担当更大责任、发挥更大作用。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州基层供销社镇(乡、街道)覆盖率达100%,经营服务网点行政村(社区)覆盖率100%;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家,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组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州级组建供销集团公司,县级组建资产运营中心(公司),打造一批千万元级社有龙头企业;各县(市、区)建成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镇(乡、街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覆盖率100%,建成100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供销合作社是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向,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重要载体。《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推动“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完善对“三位一体”新型供销合作社的考核机制,州、县两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三位一体”新型供销合作社的建设、奖励和扶持。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全州实现“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镇(乡、街道)100%覆盖。

  《意见》还就加强新型基层社建设,突出供销合作的核心作用;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抓好生产合作夯实发展基础;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挥信用合作的重要作用;改造和完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支持社有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主动参与“大扶贫”战略,做好“互联网+惠民增收精准扶贫”工作;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发展,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意见》内容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编辑:陈泽赟  
分享到:
返回频道首页 进入论坛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专题】深改组1000天
【专题】全面深改看贵州
【专题】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专题】易地扶贫搬迁的贵州样本
【专题】贵州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复
【专题】“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标识征集意见
【专题】治国理政新实践——贵州篇
视频新闻
艺术家创震撼3D地貌视频
记者卧底微整形培训班
大学生称扶老太遭诬
狠心父亲论斤卖儿子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