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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城区部分路段实施单向通行与禁止停车
2016-09-08 11:17 作者:余国德 来源:黔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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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从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为维护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城区“交通拥堵”“乱停乱放”“摩托车飙车”等交通乱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安全问题,为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工作奠定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雷山县决定从9月7日起至10月底对县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在县城区部分路段实施禁止停车、单向通行。

  具体措施有:一是在城区主干道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凡违禁停车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二是在部分路段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实行单向通行。县城赶场天、重大节庆活动等时段,对解放西路大十字至林业局桥头实行单向通行,车辆(公交车除外)由望丰桥头至大十字,禁止车辆从大十字驶入林业局桥头方向;对环西出口农贸市场道路实行单向通行,从望丰方向进城车辆可沿小河沟通过农贸市场路段入城,禁止车辆沿老雷舟线往望丰方向行驶,违禁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三是启用天网工程,实时抓拍违反禁令标志通行、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以及车行道等禁止停车路段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在县城区及城郊部分路段不定时开展测速。五是全面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飚车、安装响管、违法骑乘多人等交通违法。对无牌无证车辆一律采取暂扣措施,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

  当天,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发布了《关于雷山县城区部分路段实施禁止停车、单向通行的通告》,并积极张贴,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黔东南新闻网 余国德)

 编辑:周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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