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今年以来,绥阳县积极采取“四措施”,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确保了全县村务公开取得实效。
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各乡镇、相关职能高度重视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措施,将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在坚持原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及时公开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处置、承发包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把农村综合改革纳入村(居)务公开范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丰富村(居)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编制村(居)务公开目录,通过点题公开、村民会、听证会、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村(居)务公开形式,拓展村(居)务公开内容。统一村(居)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统一公开时间。村委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村委会干部的分工、岗位责任和各种工作制度,每三年公布一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为民兴办实事项目,村干部报酬、奖金,每年公布一次;村财务收支、村接待费用、村干部外出费用等情况,必须每季度公布一次;村级工程项目承包前公布一次,工程结算审计后再公布一次;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征地、动迁中集体财产去向及招工、农转非情况以及其他需公开的情况,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全面、细致,特别是作为村(居)务公开的重点——财务收支情况及公开的数据一定要如实反映,切实做到村(居)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政务公开与农村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衔接互动,积极推进组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细化明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责任务,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深化“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方法,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等制度,强化村级民主理财,推广勤廉双述双考、村民直评村官、村情发言人等做法,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协商。
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确保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建设,提高村民特别是村民代表的民主素质和议事能力。规范村级民主评议活动的形式和程序,提高民主评议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严肃审计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