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7月24日晚上20时30分左右,龙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贵龙大道白岩坡路段开展夏季严打路检路查时,迎面来了一辆灰色丰田小轿车,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执勤民警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只见驾驶员支支吾吾的说自己忘记带了,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酒味,执勤民警意识到该车驾驶员喝了酒,便立刻用随身携带的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经检测,该名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达4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再次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驾驶员说自己只携带了身份证,执勤民警立刻联系交警指挥中心,通过公安交管系统查询,该人员姓杨,石阡县汤山镇人,杨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杨某驾驶的车牌为贵JDN6**的车辆也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
经询问,杨某来龙里朋友家玩,晚饭喝了一瓶啤酒后,兴致来了,跟朋友借了车准备到贵阳去玩,没想到在这里被交警查获。无证加酒驾,等待杨某的是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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