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绥阳县共召回管理干部人数2人,调整到其他领导岗位1人,改任非领导职务1人,降职2人,被免职但暂未安排职务2人。
这几年,该县深入践行“凭实绩用干部、以公认选干部、为发展配干部”的鲜明用人导向,摒弃论资排辈,坚决与“跑官要官”说不,始终把干部发展能力、发展实绩和群众公认贯穿于干部选任全过程,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坚持在发展前沿、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干部。
通过不断完善《绥阳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制度(试行)》,该县每半年召开一次研判会议,对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并形成意见建议,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管好队伍提供科学依据。
该县把干部实绩表现落实到干部选任工作中,将实际付出、工作成效与晋升提拔挂钩抓机制完善,强化考评激励。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位置,得到公平合理的提拔,让“为官不为”者没有“钻空子走捷径”的机会,才能使整个干部队伍保持积极作为、主动有为的竞进状态,从根本上杜绝干部坠入“为官不为”的怪像。树立“以公认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为发展配干部”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和选人用人机制,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的内容。让“群众公认、实绩突出、适应发展”的干部脱颖而出,让“为官不为”者无所遁形。
该县在干部任前考察中,对考察对象工作实际、干部档案、廉政事项、个人事项报告、举报反映、问题疑虑、意见分歧等实行七个必须,抓好监督管理,强化整治核查。凡事问题没有搞清楚、疑点没有消除的都不得任用。干部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是对党忠诚的具体表现。如果在个人事项抽查核实中,对有关情况说不清道不明的,这样的干部不仅不能用,还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实行举报专办制度,严格做好甄别核对、建档立册、限期整改,凡举报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或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党委(党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要整治为官不为现象,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对苗头性问题,做好提醒、函询、诫勉和约谈,对来信来访比较多、群众意见大、不作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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