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6月21日,务川检察院对涉嫌滥伐林木罪的谢某某、邹某某、张某某依法批准逮捕,此案系该院2015年在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对公安机关作出的立案监督案件。
经查,2015年农历4月份,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将自家位于务川县都濡镇喻家村自留山林内的松木、杉木等树木分批次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邹某某,后在没有办理任何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张某某、邹某某二人组织工人将木材砍伐并下料出售给木材加工厂。经鉴定,涉案木材共计活力木蓄积为21.9373立方米。
案件发后,务川县都濡镇林业站于2015年8月3日向务川检察院移送了立案监督材料,经过审查后,该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
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更是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下一步的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以高检院部署的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
两项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指,2015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的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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