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即日起,雷山县开始对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开展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盘活存量资产,完善管理制度。
据悉,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和准备、实施、总结及资产核实三阶段的步骤,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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