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雷山县森林公安局利用赶集日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在该县花鸟市场当场依法收缴100余只野生鸟类活体,猎具鸟笼10余个,其中有包括依法受保护的有利益、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珍贵野生鸟类——棕头鸦雀,以及画眉鸟、乌鸦等野生鸟类。
收缴行动结束后,雷山县森林公安局积极组织,将依法收缴到的野生鸟类活体放归雷公山自然保护区,并现场对猎具鸟笼进行焚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