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以前我们农村治安防范基本上都是靠自家喂养的狗,现在我们不喂养狗了。老远就能看到警务室门口的灯箱和公路上闪烁的警灯,有他们(警务助理)给我们守护,晚上感觉更安全了”“小警灯发挥了大作用”……这是黔南州龙里县洗马镇群众对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展“警灯护航”工作的评价。
据介绍,龙里县公安局洗马派出所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结合辖区实际,在洗马辖区公路沿线地段和主要路口,每天晚上出动10名警务助理执行警灯闪烁,通夜点亮15个警务室灯箱标示,群众每天晚上都能看到闪烁的警灯和通明的灯箱,在不影响辖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上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同时也为群众不间断敲响了安全警钟,让“警灯护航”成为一盏盏驱黑除恶的“明灯”,让百姓心里更踏实、更有安全感。
据悉,自开展“警灯护航”工作以来,共接群众报警求助30起,好人好事15件,盘查可疑数24人,抓获违法现行两起,全镇社会治安发案率同比下降32%,起到了降低辖区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的效果,农村地区犯罪大幅度减少,村民的安全感显著提高。群众纷纷称道,“小警灯发挥了大作用”。
另外,龙里县公安局洗马派出所还将“警灯护航”和传统的立体式巡防结合起来,做到“警灯闪烁在百姓心里,警务助理活跃在百姓中间”。同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巡逻时间和力量,着重在易发案的时间、路段增强巡逻力量,尤其增强对辖区沿街商铺、治安乱点的巡控力度,将其作为每晚巡防工作的“必巡线”和“必巡点”。在巡逻过程中,警务室一律开启警用灯箱,与各路段设立的警灯交相辉映,提高见警率,降低事发率,形成了“岗在警灯亮”的独有风“警”线,确保报警求助方便化。实现点到线、线到面的警灯闪烁,拉近警民关系,震摄违法犯罪。建立“为民”“亲民”“利民”“便民”的警民关系新模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自开展“警灯闪烁”防控机制以来,实现“白天黑夜能见警,警灯闪烁人心安”,提高违法防范,让违法犯罪无处可逃,辖区的治安案件下降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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