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3月11日,笔者从绥阳县司法局获悉,绥阳县公证处受到全县妇女界的肯定,被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绥阳县妇联对绥阳县公证处三位女性公证员进行表彰。
公证处是法律服务的一个窗口,是帮助老百姓实现公平、正义的地方。绥阳县公证处一方面注重公证质量,公证员保证不办错证、假证,另一方面积极创建精神文明服务窗口,为弘扬社会正能量,向全社会承诺,免费为八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免费为器官捐赠者办理捐赠公证、免费为烈属、见义勇为者办理公证,为经济困难以及残疾人免费办理公证,申请公证法律援助。近年来,绥阳县公证处始终坚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理念,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办理公证业务,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提供热情服务、上门服务,推行规范服务用语,明确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
在今年春节期间,公证员加班加点为大量返乡农民工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0余件,解答公证法律咨询160人次,为返乡农民工处理买卖房屋、继承遗产等等民生问题,发挥公证职能,建言献策。围绕县政府工作重心,公证处积极办理涉及拆迁、征地、金融贷款等事务产生的协议公证、现场监督、证据保全、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等等公证事项,公证工作日益受到县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三位女性公证员,巾帼不让须眉,克服人手少、当事人多等因素,经常带病坚持工作,急当事人之急,想当事人之想,时刻体现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三位公证员历年来被各级部门评为“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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