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新创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雷山县市场监管局在2016年全面深化工商登记30项制度改革。
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创业准入环境。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的首次出资比例,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将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提交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深化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创新审批门槛。按照全面精简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为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无需提交行政许可(审批)文件;实行统一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方式。统一登记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降低门槛,放宽准入,促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放宽投资主体资格条件。允许个人独资,合伙及有投资能力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投资主体;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冠“贵州”、“黔东南、黔东南州”行政区划。“连锁、股权投资、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研究所、中心”等作为其名称的一部分使用;放宽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条件。允许在行政区划后缀其经营所在地的市场名称,阿拉伯数字,姓名作为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放宽个体工商户再投资登记条件。申请多个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可以使用已变更或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放宽企业出资方式。对投资能源、资源深加工等新兴产业不需办理权属登记。支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等作为入股、出资及合作的条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积极支持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范围,开展新增项目的经营;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主体身份条件。
简政放权,便民利民,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县级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可登记冠“贵州”、“黔东南”、“黔东南州”行政区划作为企业名称;通过远程核准方式,可对外商投资企业受理登记及年度报告业务;分局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微型企业登记;在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时实行“零”收费政策。
简化审批,缩短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注册登记“畅通、变通、沟通”服务制度;继续落实“绿色通道”,实施“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的工作原则;完善首办责任制、办理时限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的公开、便民、高效的服务机制;推行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制、“审核合一”制和个体工商户委托登记制;实行对外公开承诺,缩短办事时限。
加大政策扶持,营造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支持企业连锁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三农”发展,允许农户在名称中使用“家庭农场”字样。采取“一注一设”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体经济推行试营业六个月制度;支持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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