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镇宁地税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镇宁地税局于2月22日正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据镇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适当加大了个人购买住房的税收优惠力度。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个人转让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由差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免征营业税,即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营业税,极大地降低了房地产交易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体现了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
据了解,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地实施,镇宁地税局通过微信官方平台、办税大厅屏幕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全面深入进行优惠政策的宣传,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并在办税大厅安排专人对纳税人进行优惠政策的解释工作,告知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办事流程和引导纳税办理享受税收优惠。对纳税人报送的审批资料,镇宁地税局通过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减少纳税人办税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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