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都匀市纪委监察局发出2016年第一期通报,对近期查处二起典型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及公车改革纪律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干警王志忠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1月16日下午下班后,王志忠驾驶市林业局号牌为贵JBE910的公务用车到沙包堡为朋友母亲祝寿。经2016年1月22日市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王志忠同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市投促局违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1月21日,市投促局在已有车辆能保障正常公务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启用封停车辆(贵J18126),违反了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纪律。目前,市纪委已启动调查程序,下一步,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通报》强调,在春节来临之际,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精神,对“四风”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纠治力度,防止反弹回潮。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盯紧时间节点,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要求不能低,检查不能松,执纪不能软。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和执行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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