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投稿 ·96677 ·新闻排行 ·繁体 ·RSS ·ENGLISH ·日本語
关键词:
多彩播报  新闻  评论  专题  策划  宽频  名博  社区  权威发布  社情民意  文化  教育  旅游  公益  健康  娱乐  图片  企业  工业  电商  黔茶  金融  汽车  国内国际
您当前的位置 :多彩贵州网 > 数字贵州 > 毕节市
工商总局出台房地产广告发布等一批新规定
2016-01-07 16:22 作者:高敬 来源:新华社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分享到:

  “30分钟到国贸”“买房子送户口”……根据国家工商总局30日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从明年2月1日起,含有这类表述的房地产广告都将被视为违规。

  规定明确提出,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按照规定,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能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有些房地产广告故意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规定明确提出,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同时,针对有些广告大力宣传的“买房子送户口”等广告语,规定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工商总局当天还发布了《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明确了农、兽药广告发布的规定,如不得含有产品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两项新标准均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编辑:李维  
分享到:
返回频道首页 进入论坛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专题】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贵州电商云参展
【H5】山间架“彩虹”——细数贵州高速桥梁的“高精尖”
【H5特刊】贵州省委十七次深改会透露了什么
【专题】“践行”五大发展理念 贵州篇章
【h5特刊】贵州“十三五”规划建议 这些事影响你我
【专题】贵州即将县县通高速
【h5特刊】贵州高速这么美 你一定想去走走
【专题】贵州省第三次项目观摩会
视频新闻
艺术家创震撼3D地貌视频
记者卧底微整形培训班
大学生称扶老太遭诬
狠心父亲论斤卖儿子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