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笔者1月4日从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悉,雷山县在网上向社会公告该县安监、财政、档案、公安、交警、消防、等28个县直政府部门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收社会群众的监督。
公告的清单目录上明确列写着28个县直政府部门的权力类型、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承办机构、追责事项范围、备注等项目内容。
“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雷山县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同时,要求各县直部门在各自部门门户网站、单位信息公开网上同步公布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将办理期限、责任科室、监督方式在流程图中予以体现,做到优化流程、简化环节、便捷高效,做到政府部门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权力,群众就可有针对性地投诉。
据了解,雷山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布雷山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告》,《公告》表示《雷山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县政府第十六届第84次常务会同意而公布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告》还说,《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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