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隶属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滇、桂、黔三省结合部,地跨东经104° 59ˊ- 105° 41ˊ,北纬24° 55ˊ- 25° 33ˊ之间,总面积2237平方公里。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5.6摄氏度,年降雨量1256毫米,素有“小昆明”之称,现有人口41万。
1949年12月23日,国民党安龙县政府宣布起义,接受和平解放。1966年2月7日,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988年,安龙县行政区划为:7个区、2个区级镇、36个乡、1 个乡级镇、4个乡级街道办事处、276个行政村、4个村级街道居民委员会。 1993年,安龙县撤区并乡,行政区划为:10个镇,6个乡。2000年,安龙县撤销新桥乡,建立新桥镇。现今安龙有11个镇、5个乡。它们分别是:新安镇、龙广镇、德卧镇、新桥镇、洒雨镇、龙山镇、普坪镇、戈塘镇、兴隆镇、木咱镇、万峰湖镇、笃山乡、海子乡、平乐乡、钱相乡、坡脚乡。